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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遴选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/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(LH)国际学生管理人员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2-27浏览量: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“关于遴选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/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(LH)国际学生管理人员的通知”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选派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派计划

1、选派规模:1人。

2、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:访问学者,留学期限为3个月

3.派出时间:暂定2019年6月

4.研修基地: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、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。

5.资助内容:包括在外期间奖学金(含住宿、伙食、保险等)、研修费及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,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留学人员资助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按1:1配套承担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1、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,从事高校来华留学生管理人员,工作业绩突出,具有较大发展潜力,身心健康且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。。

2、申请时必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。

3、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,详见http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1045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,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(WSK/TOEFL/IELTS考试成绩)。在同等条件下,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。

4、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:年龄不超过45周岁(应为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),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,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。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1、申请人请于2019年3月1号- 5号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://apply.csc.edu.cn网上报名。关于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、邀请信、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应注意事项、外语要求等详情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://www.csc.edu.cn进行查询。

2、申请人请于2019年3月7日前将国家留学基金委纸质版材料(正反打印3份)和单位推荐意见表(附件1,打印一份,须签字盖章)交到国际合作处201办公室,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发至邮箱ices@tyut.edu.cn

3、申请人于3月11日前将单位推荐公函、《初选名单一览表》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。

联系人:李素梅

联系电话:0351-6010491。

地址:迎西校区国教楼201室

2019年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