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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: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事宜调整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-12-04浏览量:

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:

为了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,加大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,从2016年起对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作出调整,具体调整内容如下:

1、学制和学习年限的进一步明确。

学制3年,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(含休学)。

2、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条件的要求。

(1)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近三年(2013年以来)在所报考学科、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或以导师为第一作者、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2篇学术论文(期刊要求为当年的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),均需见刊。

(2)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,只接受毕业学科为工科、理科及管理类三类考生报考。其他专业只接受毕业学科为工科、理科考生报考。

3、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要求。

(1)近三年(2013年以来)在所报考学科、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(期刊要求为当年的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并已见刊)或获得省、部级以上与报考专业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(排名前3名)。

(2)所报考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。

4、对时间节点作出调整。

(1)网上报名时间: 2016年3月1日~3月20日。

(2)现场确认时间:2016年3月25日。

(3)初试时间:2016年4月23日~24日。

5、录取类别的要求。

(1)我校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只录取非定向考生,所有录取人员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,进行全脱产学习。

(2)在报名提交“定向(委培)”信息时,请认真如实填报。在培养学习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时提交的定向(委培)信息进行录取和培养,录取类别不得更改。

6、定向、非定向考生的录取比例。

同一学科中,定向(委培)博士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学科录取计划的10%,不足1人按1人计。

7、录取类别与学习方式的说明。

根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,定向(委培)考生,入学后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,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研究生院,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。非定向考生,入学后为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,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研究生院,现为在职人员的考生须在录取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。

研究生院

2015.12.01